政府预算

衡水市桃城区2020年1至8月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0-11-03  11:40:0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衡水市桃城区

2020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2020年1030日在衡水市

桃城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姚文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0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税干部职工坚决贯彻党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努力克服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认真落实各项积极财政政策,1-8月份全区财政保持了基本稳定。

一、2020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12149万元,占年初人大批准预算的69.8%,高于序时进度3.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9.7%,其中:税收完成81492万元,同比下降2.2% ,完成任务的61%;非税完成30657万元,同比增长62.1%,完成任务的113.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7585万元,占备案后预算的58.5%,同比下降7.6%落后序时进度8.17个百分点。在全部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支出13453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比重为85.4%,其中主要支出:教育支出3619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01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2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1608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3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同比下降80.84%;支出完成6785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35.1%,支出同比下降47%。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收入的减少直接影响了支出。

二、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有关情况

我区共接收到中央、省下达直达资金24605.72万元,已将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全部分配(落实)到项目及预算单位,分配率达到100%,其中一般转移支付直达资金15545.72万元(正常转移支付资金5064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0481.7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9060万元。

(一)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正常转移支付资金5064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9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29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59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及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656万元、农村地区“气代煤”补助381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43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47万元。

2.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0481.7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98万元、在职人员工资3841.8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79.18万元、社会工作者岗位人员工资军龄和保险补贴500万元、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5万元、2020年冬季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50万元、参战退役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军龄和保险100万元、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200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143.7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86.28万元、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0万元、高龄补贴110万元、弥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差额2800万元及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及利息600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691.32万元、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9万元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382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407.4万元。

3.抗疫特别国债资金906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桃城区妇幼保健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2509万元;区委宣传部人民路西延改造提升(中湖大道至赵圈镇段)工程1000万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滏东新城道路建设项目3000万元;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楼基础设施改造项目800万元;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能力及孕产妇定点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800万元;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外科楼提升改造项目951万元。

(二)直达资金支出情况。截至到目前,直达资金实际支出为15408.69万元,支出进度为62.6%。其中正常转移支付支出进度为79.4%,特殊转移支付支出进度为79.9%,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进度为33.3%。

(三)主要成效。坚持科学安排使用资金,合理统筹上级直达资金和自有财力,强化公共财政的属性,科学安排财政支出,以民生为要,切实加大了对基本民生领域的保障力度,努力做到了应保尽保,切实做到了把直达资金管好用好、花出成效,不但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了就业稳定,还有力支持了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维护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情况

(一)已下达债券资金的项目。2020年争取提前批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用于国际设施园艺产业园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局。截至8月31日支出进度已经达到100%。

(二)第二批次已下达额度拟安排的债券项目。截至8月底,争取第二批次2020年政府债券资金12000万元,其中:争取一般债券资金实现新突破,共争取资金8000万元,专项限额4000万元。一般债券共涉及8个项目,计划12月底前全部支出,具体包括:南门口小学迁建项目1500万元,学苑中学新建项目1500万元,教育局装配式教室建设2000万元;孔颖达公园项目1000万元,站北路、永兴东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500万元,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滏东公园项目500万元。第二批争取的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用于北沼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截止到8月31日,专项债券今年共付息6728.3755万元。

四、预算执行中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征收举措,确保应收尽收。实行了部门联动、综合治税,有效共享信息资源,完善财税收入分析例会制度、收入通报制度,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大了税收和合理处置国有资产的力度,堵塞跑冒滴漏,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督促主管部门加快了土地出让进度,加速资金周转,拓宽收入渠道,增加收入来源,最大限度的弥补了因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造成的收入不足

(二)强化支出管理,保障支出进度。一是强化了预算支出管理,加快了专项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的拨付,深入一线了解项目前期手续跑办、建设施工进度、财政资金落实等方面的困难及问题,督促并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加快资金支出,强化统筹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和难以支出的项目资金,依规收回统筹安排,保障“三保”等急需领域支出,保障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治理等民生支出,加快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项目支出,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二是加强支出督导调度,落实了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强了分单位、分项目的统计分析和重点督导,开展了对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通报、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等制度,确保了财政支出进度。

(三)落实减税降费,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将国家、省、市、区出台的惠企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政企直通信息化平台、企业相关微信群等进行公开推送,全面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和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房租减免、重点保障企业再贷款贴息政策发挥“桃城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中心”作用,推进“政策找企业”服务市场主体活动,完善了企业帮扶分包制度,通过区领导和部门包企业、电话访谈、政策推送等措施,大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充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援企稳岗保就业的力度,助力市场主体应对难关今年以来,共为261家企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475.22万元,为363家企业落实社保退费政策15.87万元,落实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424人次66.94万元,减免国有资产经营类经营用房房租47.5万元,办理再贷款贴息9.44万元,通过上述政策,为企业发展留足了后劲,为后期财源培育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强化勤俭节约,压一般保重点。厉行勤俭节约办事原则,大力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腾出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疫情防控、保债务还本付息,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统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艰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普遍下行,同时受落实全面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尤其是上半年收入欠账较多,政府性基金短收严重。作为我区支柱性产业的三产服务业,特别是房地产业及与之关联度密切的行业、住宿餐饮业等受到的冲击也最大,对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也更加明显,1-8月份我区20个行业中有14个税收呈现同比减少,其中,住宿和餐饮业减少3057万元,降幅88.17%;制造业减少3836万元,降幅19.87%;建筑业减少7644万元,降幅18.73%;房地产业减少15674万元,降幅17.93%。截止到8月底,一般预算收入实现了同比增长9.7%,原因是非税收入的拉动,同期税收收入同比下降2.2%,非税收入同比上升62.1%,但是非税收入属于一次性收入,可持续性差。

(二)支出进度仍较慢。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下降7.6%,且低于时间进度10.5%,进度慢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导致手续办理缓慢,影响了项目开工,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支出;二是有些资金下达时间较晚,短期内没有形成支出;三是因疫情影响等客观原因不能形成支出,上半年中小学没有开学,不能支出。

(三)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与收入不足相对应的是,作为衡水市主城区所在地,在有限的财力下,区财政既要坚守“三保”底线,还要承担疫情防控、债务还本付息、重大(点)项目建设等刚性增支,收支矛盾异常尖锐。

(四)应对办法和建议。一是继续深化县级干部包片区包企业制度,深入生产第一线,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促增收。二是税务、财政等其他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协调联动抓收入。建立健全财税收入分析例会制度、收入通报制度,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抓大不放小和应收尽收。三是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加强对诉讼费等重点费源的重点督查,将执收执罚收入作为非税支撑点,加强调研和督查,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四是进一步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合理处置国有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拓宽收入来源。五是强化支出项目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支出督导调度,定期召开由税务、财政、乡镇街道和其他相关区直部门参加的支出工作调度会议,确保到年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5%,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预算的92%,切实发挥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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